毕渐。
人物经历
曾任左宣义郎签书山南东道节度判官,历任太常寺、鸿胪寺少卿。
绍圣二年(1095年)出任襄阳市幕僚。
元符二年(1099年)通判潭州,徙知兖州,入京任膳部员外郎,出知荆南府兼提点刑狱。
晚年在荆州市任上去世,卒年不详。《宋史》无传。
获得荣誉
毕渐以文学致身,刚介自立,时人以之为榜样,乡郡以之为荣耀。他的诗作《赠林子山》被收录在《宋诗纪事》中。
明初,乡贤在潜江县儒学东南兴建了毕家楼和状元坊以纪念他,但在明万历年间毁于大火。
毕渐。
曾任左宣义郎签书山南东道节度判官,历任太常寺、鸿胪寺少卿。
绍圣二年(1095年)出任襄阳市幕僚。
元符二年(1099年)通判潭州,徙知兖州,入京任膳部员外郎,出知荆南府兼提点刑狱。
晚年在荆州市任上去世,卒年不详。《宋史》无传。
毕渐以文学致身,刚介自立,时人以之为榜样,乡郡以之为荣耀。他的诗作《赠林子山》被收录在《宋诗纪事》中。
明初,乡贤在潜江县儒学东南兴建了毕家楼和状元坊以纪念他,但在明万历年间毁于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