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英文名:List of National Key Protected Wild Animals),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的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名单,名录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可定期进行调整。
1989年1月14日首次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1993年4月14日,林业部发出通知,决定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非原产中国的所有野生动物,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两部门加快对《名录》的调整工作。2018年9月,国家行政机构改革以后,两部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就《名录》与《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物种交叉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2019年1月,组织来自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研究,形成了《名录》修订稿。2019年,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调整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5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
根据2021年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在管理体制上,上述物种中,686种按陆生野生动物由林草部门管理,294种和8类按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部门管理,在《名录》中加“*”标注。与原《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其中豺、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因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二是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定义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的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名单。名录可定期进行调整。
诞生背景
1950年5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古迹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办法》,规定“珍贵化石及稀有生物(如四川万县之水杉,松潘县之熊猫等)各地人民政府亦应妥为保护,严禁任意采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端。此后,党和政府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是经济领域的重要议题之一。部分地方政府积极组织开展狩猎工作,力图通过充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换取外汇,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例如,1954年11月,黑河地区政府组织狩猎获取鹿茸。全国各地畜产部门则通过聚集、加工、整理野牲和家畜的一皮一毛为国家积累财富。据统计,1950—1955年,全国收购的黄狼皮、元皮、灰鼠皮、草兔皮、香鼬皮、旱獭皮共计1780.16万张,绝大部分用于出口国外市场,创造外汇收入。为避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造成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局面,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都出台了相关规定以规范野生动物的经营管理。
1957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提出“从一九五六年起,在十二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危害山区生产最严重的兽害。保护和发展有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实际上,此前地方政府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问题有所关注。如1956年3月,广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布《关于野生动物业务经营的意见》,要求各地供销社应指定专人负责野生动物经营业务。1958年3月,林业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林业厅对林业部草拟的《狩猎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该草案对狩猎的组织领导、时间、范围和管理都做了具体规定。12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应“大大发展农林牧副渔的综合经营”。作为副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狩猎业也因而得到高度重视。为了增加经济收入,地方政府将狩猎活动纳入整个生产规划,设立狩猎生产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制订相应制度对狩猎生产做出具体的布置和安排。例如,伊春市把专业猎民、季节性的猎民和业余狩猎者组织起来,并划分狩猎区域,实行分片包干制,同时订立登记、汇报、狩猎等各项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狩猎活动“由解放前自发性的个人行为演变为解放后由国家主导的集体行为”。国家明确了对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主要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同时也建立起自然资源开发的组织架构,农(渔)业合作社、人民公社、国营农(牧、林)场等“作为主要的基层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进行猎捕和开发利用”。该阶段中国对于野生动物资源主要以利用为主,初步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地,迈出了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第一步。
自1958年12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发布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进入“护、养、猎并举”阶段。此后至1977年,规范狩猎管理、推进驯养繁殖成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
1959年2月,林业部下发《关于积极开展狩猎事业的指示》,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必须在各级党政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协作分工,全面规划,统一安排,积极发展狩猎事业,并应建立相应的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1961年10月,林业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狩猎业生产汇报会,与会代表围绕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狩猎业的规范组织领导等问题展开讨论。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开展狩猎工作,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1962年5月,林业部发布《关于国营林场经营管理狩猎事业的几项规定》,规定林场应指定人员,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并将狩猎业生产列入林场生产计划,具体安排。
1976年12月,农林部发布《关于总结野生动物和珍贵树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函件,要求各地总结“在保护珍贵动物、树种、自然保护区和狩猎工作方面,受到‘四人帮’干扰和破坏的情况”。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加快了对濒危野生动物的研究和拯救工作。1981年4月8日,中国正式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随后在国家林业局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濒管办),在中国科学院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中国野生动物种类十分丰富,仅脊椎动物就达7300种,其中大熊猫、华南虎、金丝猴属、江豚、朱鹮、大鲵属等许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中国所特有。为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历史沿革
经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农业部于1989年1月14日首次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对强化物种拯救保护、打击乱捕滥猎及非法贸易、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1993年4月,为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进出口管理,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使国内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与世界濒危物种保护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将《公约》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非原产我国的所有野生动物(如犀牛、食蟹猕猴、袋鼠、非洲鸵鸟、非洲草原象、斑马等),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对这些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包括任何可辨认部分或其衍生物)的管理,同原产我国的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一样,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同样依法查处。
2003年2月2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7号发布,将麝科麝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以全面加强麝资源保护。
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两部门加快对《名录》的调整工作。2018年9月,国家行政机构改革以后,两部门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就《名录》与《中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梅花鹿、马鹿等物种交叉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2019年1月,组织来自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研究,形成了《名录》修订稿。随后,两部门分别征求了31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意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行业界等专家学者的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名录》征求意见稿。
2019年3月,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22个增加到25个,联会议确定开展4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包括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组织力量进行清网、清套、清夹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开展“蓝天2019”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走私专项攻坚战役,以及多项执法检查活动。
2020年6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鲮鲤调整保护级别的公告(2020年第12号):为加强穿山甲保护,经国务院批准,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2月5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在管理体制上,上述物种中,686种按陆生野生动物由林草部门管理,294种和8类按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部门管理,在《名录》中加“*”标注。
据介绍,与原《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其中豺、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因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二是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制定与调整原则
濒危性原则
以《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分类与标准为重要参考,聚焦野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 “极危” 物种、分布区狭窄且野外种群数量稀少的 “濒危” 物种,以及野外种群数量下降明显或持续下降、生存受严重威胁的 “易危” 物种。如中华凤头燕鸥、勺嘴鹬等被 IUCN 列为极危物种,在名录调整中被升级或新增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相关评估标准和案例分析可参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关于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珍贵性原则
重点考量在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维持中起重要作用,同时因栖息地破坏、猎捕和贸易等开发利用活动,生存受到较大威胁的物种。例如福特猛禽类,因其在食物链顶端调控较低食物链物种种群,且国际上贸易行为频繁,故将猛禽所有种列入保护名录。黄河水系的北方铜鱼,因栖息地破坏导致自然种群极其濒危,在名录中被列为一级保护。详细解读可参考上述征求意见通知。
相似性原则
对于部分分类单元中的物种,虽不完全符合列入标准,但考虑到执法监管中与已列入同科或同属物种难以有效区分,也将其纳入保护范围。如平胸龟、陆龟科等部分物种。依据同样来自《关于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预防性原则
针对尚无确切证据证明在中国有自然分布的热点敏感濒危物种,以及历史上有野外自然分布记录的物种,为应对未来可能的科学新发现或生态修复后物种恢复等情况,将其列入保护范围。如马来穿山甲、普氏野马等物种。可查阅上述征求意见通知了解详情。
兼容性原则
统筹国内保护与履行国际公约管理需要,对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且在中国有自然分布的物种,如莽山原矛头蝮、安吉小鲵等,在名录调整中根据实际情况和保护需要予以重点考虑。参考依据为《关于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注度原则
对因开发利用强度增大或栖息地减少等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物种,即便不完全满足科学标准,也积极考虑列入;反之,对符合科学标准但社会关注度极低,列入可能带来不良影响的物种则谨慎对待。
名录内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2021年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注:标“*”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未标“*”者,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引进陆生野生动物外来物种种类及数量审批管理办法》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相关事件
2021年7月7日,据生态环境部介绍,中国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达到1800多只,受威胁程度等级由濒危降为易危。
2021年9月2日凌晨,法国博瓦勒野生动物园的中国旅法大熊猫“欢欢”诞下的两只雌性幼崽迎来满月。动物园方面表示,这对暂时被命名为“棉花”和“小雪”的双胞胎身体健康,体重分别从出生时的149克与128克上升至1.14千克与1.09千克。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大百科全书.2025-08-18
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中国政府网.2025-08-19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公园管理局.2025-08-19
中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相关法律法规.2025-08-19
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公园管理局.2025-08-19
25部门共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环球网国内.2025-08-28
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与规范利用的历史考察.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与规范利用的历史考察.2025-08-19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类.中国政府网.2025-08-28
释新闻|穿山甲为何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意味着什么?.澎湃新闻.2025-0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2-11-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2-1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2-1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2-1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2-11-30
国家林业局令第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2012-11-30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国政府网.2025-08-19
由濒危降为易危!国宝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达到1800多只.央视网.2025-08-19
中国旅法大熊猫的幼崽迎来满月.中国旅法大熊猫的幼崽迎来满月.2025-08-19